据悉,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是城镇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,是经济发展、居民安全健康生活的重要保障。截止2015年,全省城镇污水设施处理能力已达到268.76万立方米/日,其中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4.83%,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1.61%,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“十二五”规划目标基本完成。
然而,我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然存在着区域分布不均衡、配套管网建设滞后、建制镇设施明显不足、老旧管网渗漏严重、设施提标改造需求迫切、部分污泥处置存在二次污染隐患、再生水利用率不高、重建设轻管理等突出问题,城镇污水处理的成效与群众对水环境改善的期待还存在差距。
为此,规划提出在“十三五”期间,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160.32亿元,其中,各类设施建设投资159.06亿元,监管能力建设投资1.26亿元。进一步统筹规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,合理布局,加大投入,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“规模增长”向“提质增效”转变,由“重水轻泥”向“泥水并重”转变,由“污水处理”向“再生利用”转变,全面提升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,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。
贵阳建成区黑臭水今年消除
到2020年,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%,其中地级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全收集、全处理;县城不低于85%;建制镇达到50%。
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10%以内。其中,贵阳市建成区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。
到2020年,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%,其他城市达到75%;县城力争达到60%;重点镇提高5个百分点,初步实现建制镇污泥统筹集中处理处置。全省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15%。
